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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0
精彩好戲。《四季奇譚》

有些書,當出現中譯本時,是一定要買下一本來瞧瞧它究竟是好在哪裡的。比方J.K.羅琳的《哈利波特》;比方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尋羊冒險記》、《海邊的卡夫卡》;比方麥克‧克萊頓的《奈米獵殺》;比方丹‧布朗的《達文西的密碼》,比方宮部美幸的《模仿犯》──當然當然,千萬別略過了一個重要角色,史蒂芬‧金。或許是因為我工作跟寫故事有關,所以我對「故事」的饑渴度比普通人旺盛些。我寫,所以我也必須讀,然後從讀中發現,怎樣的故事,用怎樣的敘述手法,才會一下吸引人目光,讓閱讀者如饑似渴般地將它從頭到尾讀完。
或許有些人會覺得上面羅列的書單,不過是些「暢銷流行」刊物罷了。若要這麼想我也沒有辦法。但我一直覺得,沒真真正正動手寫過一本「故事」的人,是沒有資格說出「那不過是些暢銷流行的刊物」這種話的。沒寫過,所以就不會懂得要把故事說的好,是多麼難的一件事。而這些人,他們不但說的好,甚至還經過了廣大讀者、閱讀口味不一的篩選後,脫穎而出。那就表示他們的確有過人之長──至少我是這麼想的。套一句史蒂芬‧金說的話:「我知道我有多認真。」是的,我們這些閱讀者,從來不曉得他們寫得多麼認真;就為了寫出那一部「暢銷流行刊物」。
現在回頭來說說史蒂芬‧金。
其實我對他的印象,在讀完這本《四季奇譚》之前,只有湯姆‧漢克演的那部《綠色奇績》原著是他寫的,跟他寫了一本名叫《史蒂芬.金談寫作》的書。《史蒂芬.金談寫作》這本書,他寫的相當有趣,且有深度。我這兒所說的『深度』,不是那種讀過之後也搞不懂的東西。史蒂芬‧金作品的一大特色,就是「你一定會懂」。也就是白居易說的「老嫗能解」;即使他說的是一九六幾年的事,二零零五年讀起來,我們還是能夠懂。有些人說那是「通俗」,但對我來說,那就是魅力。
《四季奇譚》一共有四個中篇故事。讀完之後我很難告訴你我到底最喜歡哪一個。每一個都一樣生動有趣。不過我對其中一篇《總要找到你》,也就是當年電影《站在我這邊》的原著,印象特深。史蒂芬‧金裡在裡頭幫自己與寫作這兩件事說了不少話,而每一句,都深入我心。
我本來想告訴他們那隻鹿的事情,但話到舌尖又作罷,這件事我一直放在心裡沒說出來,直到今天才把它寫下來。我必須告訴你,許多事情一旦寫出來,好像就變得不那麼偉大,甚至變得無足輕重;然而對我而言,這件事是那趟跋涉中最美好的部分,也是最純淨的部分。每當我在生活中遇到挫折、走投無路的時候,我發現自己都會回想起那個時刻──
例如我第一天在越南叢林中作戰時,有個傢伙走進我們停留的空地,他一手覆在鼻子上,等他把手放下時,卻見不著鼻子,原來他的鼻子被槍射掉了;又如有一回,醫生說我們的小兒子可能患有腦水腫症(幸好我的小兒子只不過是頭大了些罷了,感謝上帝);以及我母親去世前令人抓狂、漫長的幾個星期。這些時候,我的思緒都會回溯至那天清晨,牠那對柔軟耳朵和白色的短尾巴。但地球另一端的八億中國人對這些卻毫不在意,對不對?
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難啟齒,因為言語會縮小其重要性;要讓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是不容易。
◎
這好像是我到目前為止,見過最好的,解說「難以啟齒的重要性」的文字。我時常也想著我毫不厭倦一本接一本寫稿子的原因,除了金錢,我知道其實還有更重要的部分。我正是在這種看似無用的舉動中,摻雜著曾經感動我的剎那。史蒂芬‧金說的對,感動我的事很難感動其他人。但我仍然樂此不疲。因為能夠寫出它,能在記憶裡反芻它,就是我最大最大的幸福來源。
每個人寫作的唯一理由都是藉以了解過去,為將來面對死亡預作準備,這是為什麼小說中的動詞都是過去式。凱斯,我的好好先生,連暢銷作家都不免如此。世上只有兩種有益的藝術型式,一是宗教,一是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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