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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6
掙扎。《手機》

『正常族明明知道沒辦法聽到心愛的人講電話,卻還是照樣拿起手機來打,然後貼向耳朵聽。多數人甚至毫不抵抗。為什麼,柯雷?』
『因為他們厭惡了抵抗吧,我猜,』柯雷說:『厭倦了與眾不同的感覺。他們想用新的耳朵聽聽〈小象走路〉。』
《手機》的確是一本相當「危言聳聽」的小說,雖然我的手機不太響,平常也不太用,可是看完,我仍對它懷有一股莫名的恐懼——但這不是我想說的重點。
話題再扯開一下,我剛讀了幾篇他人寫的讀後感,不是全部(因為我也沒全部讀完),可是讀了十篇十篇都是在寫阿金師的小說有多讚多恐怖多精彩,我知道,我這一篇讀後感,好像還有那麼一點花時間寫(讓人花時間讀)的價值在。
主流與非主流之爭
甫讀到一半,我腦中突然閃現我先前寫過的一個小標題,正常,真的「正常」嗎?就我截錄在最上頭的文字,『正常族』,當全世界超過三分之二者都成了『異常』,我當真有些迷惑,到底該叫正常是『正常』,還是異常是『正常』?
這問題再往前推。如果我們身處在一個環境裡,而我們身邊人(包括自己的父母親與妻子或丈夫),卻用著一種奇怪詭異的思考方式過活——那麼我們,或說你,你會選擇對抗(堅持你認為的真理),還是同流合污?
先前嚴歌苓也寫了一個「類似」的故事,叫《第九個寡婦》。她也是在問,當你身處在一個惡劣詭異的環境中(父不父子不子),你到底是要同流合污(跟大夥一起父不父子不子),還是要繼續你自己的「沒有覺悟」?
至少我們做了一點事。
我總覺得這本《手機》想說的,其實是這一件事。
附一說,讀《手機》時我一直「脈衝」這詞感覺迷惑,在我腦中擠得出、有關脈衝的字眼,就女人用在美容皮膚上的脈衝光,但後來我上google找,發現這個網頁。有興趣者可以當作補充教材一讀——如果說你跟我一樣,剛好也看不太懂到底什麼叫「脈衝」,與它可能會有的作用。
延伸閱讀:去寫吧。《史蒂芬.金談寫作》,精彩好戲。《四季奇譚》,照相。《黑夜之半》,巧合,關於兩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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