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寫吧。《史蒂芬.金談寫作》

寫作不是為了賺錢、出名、得到更多的約會、跟人上床的機會或交朋友。到了最後,它是為了豐富那些閱讀你作品的人的生命,也是為了豐富你自己的生命,寫作其實是為了得到進步、超越和快樂。是為了得到快樂,懂嗎?得到快樂。
這是我第二次讀這本書。兩年多前吧,我曾經在圖書館裡借閱它舊的那個版本,不過據很多人說,那個版本的翻譯不甚佳。不過對我來說倒是沒什麼太大差別,畢竟英文不好的我,又沒看過原始的英文版。
先說說再一次讀的原因好了。兩年多前我才初初養成會讀「小說」之外文體的習慣,所以當時的我,壓根還沒養成作筆記的習慣,然後這本書,《史蒂芬.金談寫作》,當時在台灣早就斷版,買不到。之後好幾次到圖書館借書,都還想說要再借一次回家讀,怎麼知道陰錯陽差的,每一回去架上找,都不見它身影。
我啊!最最討厭想要讀什麼書時,而那書剛好不在我身邊的感覺。可以去別的圖書館借,我知道。但是一想到來回得花我一小時騎摩托車,我又會想還是算了(一小時可以讀好多頁書呢)。於是,《史蒂芬.金談寫作》搖身一變成為我心目中的夢幻書籍,就像谷崎潤一郎的《細雪》。我知道它們就在我來回車程一小時左右的地方,但我就是沒那個勁,掏出我的鑰匙跨上摩托車奔馳而去。
所以在某方面,我並不算是個「愛書人」。至少,我還沒愛到那種不辭辛勞也要將它們弄到手的熱血衝勁。
這本《史蒂芬.金談寫作》,某些作家讀來或許覺得不以為然。這麼說好了,史蒂芬.金所遵崇的那些「寫作模式」,是比較傾向於「傳統手工藝」式的那款。每天做,日日想,最重要的是把讀者的喜好與觀感擺第一位,瑣碎到有點近乎小鼻子小眼睛的程度……我之前曾經寫過一個說法:科學家們做的事,有著那種如炸彈般影響力。所謂如「炸彈般」,是指它一次下來,有可能影響到很多人。而小說作者做的事,則像拿著手槍對準讀者那樣,不是要致讀者於死地,而是指它的影響力,就只有與它近距離接觸者,才能切身感受。
而我發現,現在的小說作者也分成兩派,一種仍像我說的,拿著手槍一點一點慢慢打,而一種則傾向於,它一開始就想要做「炸彈」。
我一直是手槍派的。之前是、現在是,將來大概也還會是。只是說我也不會夢想成為炸彈。那種世界離我太遙遠了,我無從想像。雖然從野心度這方面看,我似乎缺乏了那種想成功的衝勁,可是我也發現,我身上也少了那種「想成為炸彈」作者們那種恍惚不安的情緒。
當我們想成為炸彈,當初所下的那個目標,就得把它設得大,如此一來影響力才會變得深廣。但是一當我們無法駕馭題目,就會產生兩個問題,一個是被題目壓垮,另外一個,就是這個炸彈,發出去了卻沒法收到任何回應(還沒影響到讀者它就先行潰散了)。
不過我當初也不是考慮到這麼多才成為手槍派的。我只是知道我自己不大行,就像《火影忍者》裡的鳴人。說我像鳴人可不是因為他體內有著九尾妖狐(這部分大概得要有看的人才會懂吧),而是,我跟他一樣,在才華出眾者面前,我一直是那個吊車尾的遜角色。
但遜角色也有遜角色才能做到的事啊。我是這麼深信的。
把話題轉回《史蒂芬.金談寫作》。
雖然我真正只讀了史蒂芬.金兩本小說,《四季奇譚》跟《惡夢工廠》*,但從他的字裡行間(雖然我是讀翻譯本),可以讀出他是用何等誠懇的心態(我指的誠懇,是他就是那麼相信的),去寫出那些故事。就像他在《史蒂芬.金談寫作》裡頭說的:
寫你喜歡的東西,然後讓它吸收生命並融入你個人對於生活、友情、人際關係、性和工作的智慧讓它變得獨一無二。
我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的寫作方式——其實我懷疑我的寫作方式,就是當年從《史蒂芬.金談寫作》挪移出來的——我只知道我只會這一種,而且似乎還滿適任史蒂芬.金說的這一款。但是這一款有一大缺點,就是得去挖掘很多的「自己」。我對什麼事有什麼樣的想法,看這東西我有什麼樣的反應,遇上什麼人會讓我覺得不舒服,處在什麼環境會讓我自在,或者不太自在……等等。這也是我老愛說的,可以從一個人的文字讀出一個人的本性(當他是個「誠實」的作者時)的原故。
可是很多人,並不習慣這樣的挖掘。我曾經跟友人舉過一例,文章就像一場擂台賽,某某某的文字,就是白打(赤手空拳就給他衝過去了),某某某的文字,就像穿了盔甲的那種,整篇文章沉甸甸的(可以參考《為自己出征》那個脫不下盔甲的騎士),某某某的文字,就是站在擂台賽旁邊走來走去的教練(你照我寫的話去做就對了,我的話就是王道),某某某的文字,則像坐在旁邊做播放的:現在的賽況是……(說了一嘴好拳法,但從來就不是他打出來的)。其中最能讓我心折的,就是那種充滿傻勁,且有勇氣跟人白手對打的人(文字)。只是我滿難過的是,現今台灣文壇,敢跳下場這麼披露「自己」的人,似乎越來越少了。
《史蒂芬.金談寫作》書中寫了一段關於寫作班的事,稍微認真點讀過我部落格文章的人就會知道,「不是科班畢業」一直是我心中的痛與畏怯之處,不過讀了他的說法之後,我稍微釋懷了。
寫作課和研討會至少提供了一個好處:在這裡,想要去認真寫小說或新詩的慾望能夠得到認真的對待。對那些曾經被他們的朋友和親人們,寄予同情眼光加以揶揄的有抱負作家來講,這是件很棒的事。就算再也沒有別的地方了,在寫作課中,你仍被允許投注大量工作之餘的時間在你那小小的夢中世界。然而——你真的需要別人的允許和大堂通行證才能到達那個地方嗎?你需要別人幫你做一張上頭寫著「作家」的名牌才能相信你真的是個作家嗎?老天,我希望不是這樣。
嗯——我捫心自問後發現,其實我對科班畢業這四個字,充其量只是一種名牌迷思。(但要克服它,我也不知道我得耗費多久時間。)
我很喜歡書裡的第201頁這個部分。但多讀幾次之後我發現,這種方式其實不單只能用於寫作上,就連愛情,連工作,人際交往,父母親子之間,也一樣能用上。
我在紐約最喜歡的餐廳之一是第二大道上的龐度牛排館。如果我決定在這家餐廳設一個場景,我當然是寫我所知道的東西,我會按照我曾有多次到那裡用餐的經驗。開始寫之前,我會花點時間回想一下餐廳的景象,靠記憶描繪出這個地方,並將之填滿我心裡的眼睛,這隻眼睛的視力會隨著它被使用的次數而愈見敏銳,我稱之為心靈之眼,因為那是我們都熟悉的語句,但我實際上想做的是打開我「所有的」感覺。這種記憶的搜尋簡短但強烈,像是一種催眠術回憶;而且,如同真的催眠一樣,你會發現你愈努力去做的話,就愈容易達成。
這本書真的很棒。
《惡夢工廠》是短篇小說集結,精彩度參差不齊,有的很棒,有的就……。但是讀了之後一定可以發現,史蒂芬.金現今的成功,絕非一蹴可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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