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法簡史》之 詮釋(一)

在寫《萬法簡史》之——詮釋之前,我想先簡單敘述一下我接觸「心理學」書的順序:奧修與道德經(我知道它們不算「正統」心理學,但我所要強調的是,「心理」學,這一階大概就佔掉了二十本書)→弗里茲.李曼(恐懼的原型)→丹尼爾.高曼(EQ)→羅洛.梅(七本)→喬瑟夫.坎伯(他的作品也不算正統心理學,五本)→榮格(等相關於他或他的學說,至少五本)→史蒂芬.品克(心智探奇)
在羅洛.梅與之間喬瑟夫.坎伯包含了其他許多心理學相關的書籍,比方《同理心的力量》還有河合隼雄、跟所謂的沙遊療法跟克里希那穆提。並不是要寫什麼系統性的介紹,所以詳細部分不談,我這麼寫的目地,只是想讓看我文章的人,先有個大概的方向——
我一直說,我讀「心理學」書,是為了「治療」自己。這也真是實話。雖然我年紀不算大(66年次),但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很多部分在現代都算離奇——其實這也都不是重點,重點兩個:「我想活下去」,跟「我不想延續我的過去」,於是我開始讀起心理學,想藉由此方式,尋找到某個解答——
當然,解答沒找到,但我卻在其中發現了「自己」。因為這些書的關係,我才突然明白,世界就是「這個樣子的」,形形色色種種人都有,而我沒特別好,也不特別壞。我不需要為親人對我的虐待而自覺卑微,以為那全是我個人錯誤(比方長相差或能力差)所以他們才這樣做。而我也有能力為我自己的將來做點不錯的打算——至少,我開始不重蹈我媽的覆轍了。
好,前情已經大概敘述完,我轉而講正題,這本書——《萬法簡史》。我大概會分幾個部分來說它。在說它之前要先簡單說一下,肯恩.威爾伯的「左手右手象限」。
它有四個(左上左下右上右下),但我比較喜歡他另外一種分法,也就是它(右上右下通稱為它)—我(左上)—我們(左下)。
它,也就是客觀世界,凡所有可以從外探究的,可以明確「知道」的,從生物研究到電腦或網路等等,通稱為「它」。而左手——「我」跟「我們」的部分,而是比較難以捉摸的,屬於比較內心的部分。
我在這得先提幾個人,最妙的部分在於,剛好可以分成女性左手—男性右手。
左手邊是still與我。右手邊人就多了,et、陳同學、仙人掌、老師等等——目前為止我所接觸過的男性(我看過對方的),都可以被安置在這一邊——右手部分有個很明確的定義就是,經驗與科學(也就是外在部分)。我可以跟右手邊的男性友人討論生物、社會、小說寫法,請他們代為安排旅遊行程等等,非常明確、可以一一條列的軟硬知識。但是一提到「感覺」、「心」,男性友人通常都只能傻傻聽我說(「通常」不表完全是這樣)。而我跟still討論時,軟硬知識收穫可能不那麼豐富,但我卻可以「說」到很細的,別人聽了會覺得不可思議的心靈感受——
其他人我不確定,但在我身上,可以很明顯的發現,我是從我這個出發點,去探究這個世界——所以我研究的頭一件事,就是「我自己」。但男性友人卻跟我不太一樣,他們會先略過自己這部分,直接往社會、或者是世界跳去。我在這不是要討論誰好誰壞,我只是要帶出肯恩.威爾伯說的「左手與右手之道」。
右手之道或經驗與科學之道沒什麼不對,只是它並非故事的全部……我們可以發現,右手邊每一個全子都可以實際去體驗,都有簡單明確的位置,因為這就是所有全子屬於物理物質的關聯物。因此,右手邊的每一樣東西你都可以用手指著它說「在這裡」。你的手可以直接染指它——即使次原子粒子都可以是某時在某一位置被發現的或然存有!
但左手邊沒有一樣東西可以用這種方式來觀察,因為左手邊的東西都沒有明確的位置。你可以指著腦,指著石頭,指著市鎮說「在那裡」,但是你無法指著嫉妒、驕傲、意識、價值、意向或欲望說「在那裡」……
但這不表示欲望不真實。這只是表示欲望沒有明確的位置罷了。所以你無法用顯微鏡、望遠鏡或感官經驗之類的儀器看到欲望。
那麼該怎麼做,才能進入或「看到」內心深處呢?
肯恩.威爾伯說:
這就是「詮釋」進場的時候了。凡右手之道都涉及知覺,凡左手之道都涉及詮釋。
道理很簡單:表象看得到,但深層面向卻必須加以詮釋。就像你現在和我談話,你並不只是在看某個表象、看某張笑臉或某個經驗的對象而已;你也想知道我內在的想法。你不只是看我在做什麼,還想知到我內心的感受、想法,我的內在以及我的意識裡有什麼東西。
所以你會問我:「怎麼樣?你有什麼想法,什麼感受?」於是我告訴你一些事情;我們交談,你用心了解我的意思,「詮釋」我的意思。我的每句話你都必須詮釋其意義。他這麼說是什麼意思?喔,我懂了,你是這個意思,等等。
除了詮釋,沒有別的方法可以進入我的內在。我們必須交談,你必須詮釋。這絕對無法避免。就算你是通靈人能夠看透我的心思,你還是要詮釋我的思想意義何在。
《萬法簡史》之 詮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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