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落公告

2006/12/21

有時候自由...不是真幸福

也許有時候...自由不是真幸福... 她是個任性的女孩,追求者眾

某一天,她透過網路文章認識了他

她瘋狂的為他癡迷,兩人很快的開始交往

任性的她害怕他的文筆會吸引更多桃花,於是要他將雙手銬上鎖鏈

雖然充滿了不自由,為了她,他照辦。

有如奴隸一般,他學習著在這不自由的愛情中生活,她卻開始感到不新鮮

她開始認識別的男人,過著花蝴蝶般的生活

終於,她提出了分手,繼續她浮華的日子

任性的她,吸毒,敗家,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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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1 10: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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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1

氣質,是最耐看的名牌

氣質,是最耐看的名牌

什麼是最好最耐看的名牌呢?

是香奈兒的衣服?皮爾卡登的褲子?Gucci的背心?Hermes的圍斤?

還是Fendi的鞋子?底下提供您一個「不標準的正確答案」。

相信很多人都聽過一個老故事,是講到有一次林肯總統面試一位新進的人員

,後來,他並沒有錄取那位應徵者,幕僚問他原因,豈料他竟然說:

「我不喜歡他的長相!」幕僚非常不服,問道:「難道一個人天生長得不好看

,也是他的錯嗎?」林肯回答:「一個人四十歲以前的臉是父母決定的,

但一個人四十歲以後的臉卻是自己決定的,一個人要為自己四十歲以後的長相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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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21 10: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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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6

細看人生

世界很大

我們終其一生無法徹底瞭解萬物的道理,
也無法走遍全天下,
世界上有太多的可能會發生,
我們沒辦法參與每件事。


路有很多條

人類的腦中每天會出現四萬五千個想法,
每一個想法都會決定下一步路怎麼去走,怎麼決定。
這就像小時候玩的捲紙迷宮,
有些路上佈滿了陷阱,
有些路繞了幾圈又回到原點,
而我們永遠不會知道自己選擇的路上,將會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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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6 1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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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6

沒有錢,我們能愛多久 ~

我的女友很優秀、很出色,直至如今我仍想不出對她能夠不一往情深的理由,她的優秀讓我對所有感情的誘惑都不屑一顧,我們深深的愛著對方,在校園那段美麗而又浪漫的日子裡,我們身旁全是羨慕的眼光。曾有一個喜歡我的女孩兒氣呼呼的說我們的愛不會是永遠,女友對著她做了個鬼臉,說我們是最幸福的一對。


在學校的時光過得開心而又輕鬆,幾乎每一次我們都是挽著手一起去上晚自習,無論再冷再熱的天氣我們都會算著時間在對方宿舍樓下等待。下雪的時候她為了我去學織毛線手套,結果手都扎破了,為這些我幸福得炫耀了好多天。我們一起去學校餐廳吃飯,一起看電影,一起逛街,所有能在一起的時間我們都沒有錯過。我很喜歡我打藍球時,她在旁邊興高采烈為我加油的樣子,我很懷念她坐在我的舊單車後面輕輕依靠的感覺,我為她偷過花園裡的玫瑰,為她和別人比賽爬高,結果我摔 下來頭都破了……那些日子,是我一生的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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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6 11: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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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5

男人必須明白的22個道理~~~~

1.男人是社會的主體,不管你信或不信。所以男人應該有種責任感 

2.25歲之前,請記得,愛情通常是假的,或者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樣純潔和
永遠。如果你過了25歲,那麼你應該懂得這個道理。  

3.吃飯7成飽最舒服。對待女友最多也請你保持在7成。

4.30歲之前請愛惜自己的身體,前30年你找病,后30年病找你。如果你過
了30歲,你自然也會懂得這個道理。 

5.事業遠比愛情重要。如果說事業都不能永恆,那麼愛情只能算是曇花一
現。

6.不要輕易接受追求你的女孩。女追男隔層紗。如果你很容易就陷進去,
你會發現你會錯過很多東西,失去很多東西。 

7.請你相信,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如果你認為錢索王道,有
錢有女人,沒錢沒女人,那麼。女人不是問題。
 
8.請永遠積極向上。每個男人都有他可愛的地方,但是不可愛的地方只有
不積極面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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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5 0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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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5

沒出息還怪父母

文章摘於《人生以快樂為目的:愛情以互惠為原則》、吳淡如 著、方智文化出版


省吃儉用為小孩買一間房子安身立命,不如教小孩如何為自己遮風蔽雨。

國立大學畢業,又取得留美碩士,父母能有這樣的孩子,心中應該覺得很光榮吧。

如果他的家境還不錯,人又很癡情,和這樣的人談感情,也應該是女人的福分吧。

未必。如果他個性不成熟,這一切美好的條件,還是可能使他變成大災難--一樁「駕車三撞女友」的殺人未遂案,撞出了一個荒謬的故事。

現實世界中,這位留美碩士家境不錯,也很癡情,但或許是因為個性的緣故,他得到學位後,一直到三十二歲,還找不到什麼好工作,與他交往多年的女友家人看不過去,認為他眼高手低,女友提出分手,男人便等在女友家附近,開車來回衝撞女友,想要置她於死地。

還好同是留美碩士的女友命不該絕,第一次被撞飛後,有屏障幫她擋著,才能逃過其後兩次的撞擊,撿回一條命。

警方抓到了逃逸的男子後,還找到他的一封遺書。原來,他本打算撞死女友後同歸於盡。遺書中自知「三十二歲的男人,連自己都養不活,是一件很丟臉的事」,不過,他似乎把丟臉的責任送給了父母,寫道:「你們做父母責任很大,我們都還在讀書,你們就不努力工作了,子女也就有樣學樣,懶散不積極──」

他也怪父母不該買房子給他和弟弟,害他們太早就不想努力工作,爭取自己想要的東西……

可憐的父母,在兒子闖了大禍被收押後,還趕到警局跪求兒子女友的父母原諒,實在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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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5 0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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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4

好心的富翁...

百萬富翁開著豪華的加長"林肯"轎車經過一個村落時,

看見路旁有兩個乞丐正在拔草吃,百萬富翁隨即停下車。

富翁問:「你們為什麼吃草?」

一個乞丐答道:「我們實在是沒有錢......」

富翁問:「真是的,上車吧,到我家去。」

一個乞丐嘟囔道:「我家裏還有老婆和兩個孩子......」

富翁:「把他們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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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4 0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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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4

換鮮奶

阿伯和朋友到餐廳吃飯...上了五、六道菜後,

阿伯招來服務生:「小姐,口不口以"換鮮奶"?」

服務生:「先生,很抱歉喔!本餐廳沒有鮮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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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4 0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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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4

人生都在學做人!

星雲大師有一位徒弟,台大畢業後,到夏威夷讀碩士,
又到耶魯讀博士,花了好多年的時間,終於得到博士,
非常歡喜。


有一天他回來,對星雲說:
「師父,我現在得到博士學位了,以後要再學習什麼呢?」
星雲說:「學習人。」

學習做人是一輩子的事,沒有辦法畢業的。

星雲覺得人生,不管是士農工商、各種人等,
只要學習就有進步,今天要跟大家分享需要學習的事。


第一、「學習認錯」。
人常常不肯認錯,凡事都說是別人的錯,
認為自己才是對的,其實不認錯就是一個錯。
認錯的對象可以是父母、朋友、社會大眾、佛祖,
甚至向兒女或是對我不好的人認錯,
自己不但不會少了什麼,反而顯得你有度量。
學習認錯是美好的,是一個大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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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4 0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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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4

學習著如何與不同的人相處

如果你看見我還在這裡,那是因為我曾經遇見一位老天使,他在我
生命最徬徨的時候,告訴我一個真理。

 人的一生有許多課題,裡面有等待我們去完成的功課,如果功課做
不好,就無法晉級,會重覆地反覆地在做同一項功課,直到我們完成
它。有點像小時候的數學功課,老是不懂什麼是雞兔同籠,為什麼牠
們有幾隻腳跟我的童年有那麼大的關係。

 我總是在人際關係中跌倒,不肯將自己成為一名阿諛諂媚的人,不
懂將自己變成一杯水,可以裝進任何容器裡,不懂得在阿諛諂媚正直
之間,我還有很多空間可以選擇;於是在無法忍受主管的反覆無常,
看不慣主管的假公濟私,我決定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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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14 0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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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5

人間的真愛是很難得的

在人的一生中,很難找到一個你真正愛、真正可以跟他過一輩子的人。所以一旦有可能是這個人,千萬不要放棄機會,縱然失敗了你也沒有損失,因為本來你就一無所有;可是如果成功了,那可能就是一輩子難得的幸福。
我們常說『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有情人倒不一定成眷屬,但希望天下的眷屬都是有情人。因為人間的真愛是如此難得,所以千萬不要輕易錯過。
愛一個人並不是要從對方身上得到什麼利益,你愛一個人,願意對他好,因為你覺得很快樂。
你也可以為愛情犧牲,但這犧牲一定要是自己心甘情願,而不是委屈、很勉強、然後要求對方來報答你。有人說:『偉大的愛情應該禁得起考驗!』可是感情既然這麼可貴,就應該小心翼翼的呵護才對,而不是有事沒事拿來考驗一下。就像一顆雞蛋拿在手裡,應該小心呵護,而不是將它丟到地上,才訝異它怎會破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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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05 02: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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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5

生命不一定是直線

台灣的孩子一般
沒有什麼機會玩,我個人覺得這樣的現象很令人擔心。

我曾在陽明大學醫學院任教,
我們有些孩子還沒有準備好,就已經要去當醫師了。

他可能有很豐富的醫學知識,
可是還未必能面對,
診療過程中必須面對的心理壓力、道德壓力與生命課題。

有一些記者問我,
為什麼我覺得我先生(曾志朗)的抗壓性很強,

我想主要是因為他是在鄉下長大的,
我們在美國結婚五年後,我才去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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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05 0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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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9

只需讓對方知道....

我超喜歡張曼娟的;這句話很棒
"只需讓對方知道:「如果妳有需要,可以隨時找到我。」"值得大家多想想囉,朋友真的很重要喔


她曾說過:「每個女人都有個心靈地帶,是只有另一個女人才能碰觸的。」
進入中年之後,才對這話的感受愈來愈深刻。

因為生命一路走來,無論是愛情、工作,甚至親情遇到許許多多的挫折,每一回也都只有回頭去找相識超過十年的手帕交,才能舒緩心靈的創痛,找到重新面對生活的力量;如果說愛情令我們欣喜,這同性友誼給我們的便是一種安定。

幾個星期前,我們幾個OBS(歐巴桑)決定一起出國遊玩,紀念認識十二年。
這十二年之間,我們各自經歷了生命裡不同的起承轉合:

有的失去了婚姻、有的在感情裡幾乎滅頂、有的不斷做母親、在自我與家庭中迷失了好一陣子、有的在職場上碰撞連連。
我們不斷細心收藏著彼此的變化,因為有了這麼多年的基礎,在任何時候我們都很容易就進入另一個人生命最新的場景裡。

於是,受苦的時候,全心安慰;得意的時候真心分享;迷惑的時候,耐心解憂。隨著年齡的增長,彼此生命的交集愈來愈明顯,因為友誼和生命的軌跡經常同步而行。(生兒育女、子宮頸抹片檢查.男歡女愛.....誰能和妳百無禁忌、感同身受的徹夜長談?)

朋友做了這麼多年,我們早已熟悉彼此價值觀的差異,理解到每個人都有她過日子的方法,做為朋友我們無須挑剃或扭轉不能認同的部份。

只需讓對方知道: 「如果妳有需要,可以隨時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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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9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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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9

愛,不一定要一來一往才叫愛

小玲告訴我,如何套住男人的心,就是要懂得營造溫馨的氣氛, 男人自然而然就會想要早點成家。

小玲喜歡佈置家裡,弄點小花窗簾、可愛的擺飾、泡壺茶弄點點心, 懂得一點按摩、養隻小狗…….

讓兩人忙了一整個下午,有個溫馨憩息的地方,依賴著這小小的甜蜜, 白天再大的不順遂也會煙消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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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9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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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9

用肯定的方式說話

引用自:聲動財經網

朋友非常孝順,父親過世後,辭去美國的高薪工作回台陪伴母親。

但是不到半年,她就來找我,請我想辦法找出為什麼她與母親不合。

她說每次母親一開口說話,她心中就好像火山要爆發,她知道母親寂寞,希望她多陪陪她,她自己也希望能孝順,畢竟這是她回國的目的,但是,不知怎的,三句話沒說完,她就發火,如果要避免對母親頂撞,她就必須講完她要說的話立刻走開。

我們都是念科學的,不相信犯沖、相剋等迷信說法,但是檢討了半天,都找不出為什麼「母慈女孝」但就是合不來。

直到有一天她送來一捲錄音帶,是星期日在家中與母親說話的錄音,請我分析。

分析完畢,我知道為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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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9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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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8

因為懂,所以體諒...

很多時候,二個人生活比一個人過日子還要辛苦。

一個人的時候,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想和誰出去就和誰出去,不必為了男朋友今天被老闆罵了心情不好需要人陪而犧牲和好友的聚會,也不需要因為女朋友感冒發高燒需要照顧而犧牲早上重要會議。

一個月不出門,沒有人會對你抱怨日子很無聊,每天吃泡麵,也不會有人嫌你對他不好,一晚上不說話,沒人會在耳邊說你不關心他,一個星期不洗澡,也不會有人嫌你髒。

二個人在一起,他不高興的時候,你有責任要傾聽、照顧、替他找樂子,即使你自己心情也不好,也要打起精神幫對方加油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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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8 1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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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一個人會否成功,關鍵不在 「力量」,而在「雅量」!

「容」字底下一張「口」
一個人是否活的得意,關鍵不在「力量」,而在「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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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6 1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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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只有你能欣賞我!!

第一次參加家長會,幼兒園的老師說:“你的兒子有多動症,在板凳上連三分鐘都座不 了,你最好帶他去醫院看一看。”

回家的路上,兒子問她老師都說了些什麼,她鼻子一酸,差點流下淚來。因為全班30 位小朋友,惟有他表現最差;惟有對他,老師表現出不屑。然而她還是告訴她的兒子:“老師表揚你了,說寶寶原來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鐘,現在能坐三分鐘了。其他的媽媽都非常羨慕媽媽,因為全班只有寶寶進步了。”那天晚上,她兒子破天荒吃了兩碗米飯,並且沒讓她餵。

兒子上小學了。家長會上,老師說:“全班50名同學,這次數學考試,你兒子排第40名,我們懷疑他智力上有些障礙,您最好能帶他去醫院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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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6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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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4

激勵故事---自古成功靠強迫

去年底,台灣舉辦「國際 24 小時超級馬拉松」比賽,每個參賽的選手,都必須挑戰自己體能的極限,連續跑步24小時。
林義傑23 歲,是台北體育學院的學生,也是中長跑的選手,過去的成績並不突出,但是他在「超級馬拉松」中,憑著堅強的決心與毅力,跑完 24小時,也跑出「 220公里 」的佳績,勇奪冠軍。
天啊, 220 公里 ,大概是「從台北跑到員林」那麼長吧!平常在高速公路上開車,不塞車,也要開兩個多小時耶,他是怎麼做到的?
「我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就是──不能輸給外籍選手!」林義傑在跑完漫長比賽、擊敗所有國際高手之後說。
他,從白天一直跑,跑到夜幕低垂、跑到月亮上升、跑到凌晨一點、兩點……「我,快撐不下去了,腳跑不動了!」可是,他告訴自己:「我……我絕不能輸給外籍選手,絕不能輸給外國人……我一定要咬緊牙關、堅持下去!」
半夜後,氣溫急速下降,林義傑跑在寒冷的黑夜,全身起雞皮疙瘩,好涼、好冷;而且,腿已經發麻、痠痛,只能緩步走,幾乎跑不起來了!看到受邀前來參賽、實力最強的俄羅斯選手扎巴洛夫,在跑了 13 小時後,已經受不了,退出了比賽,而我呢,要不要放棄?要不要退出?
「不,不,我絕不放棄,絕不退出!」林義傑告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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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4 1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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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4

老和尚的話

這已是四十年前的事了。

我那時是高二的學生,有一天我們班騎腳踏車郊遊,黃昏的時候來到了龍潭的齋明寺,這個廟在大漢溪旁邊的高山上。在廟前大草地上,我們坐著看風景、聊天。

當時,我們都很口渴,可是那個時代,中學生是買不起飲料喝的。因為廟裡經常供應茶水,我們就公推一位同學去廟裡討水喝。

這個同學明明是天主教徒,只見他恭恭敬敬地向那位在廟前散步的老和尚走去,假裝是佛教徒,一面口宣佛號,一面雙手合十。這招果真有效,老和尚將我們大夥兒全部請進廟裡,不但給我們茶水喝,還拿出一些糕餅給我們吃,我們還進他的書房參觀,他的書房全是線裝書,老和尚當場揮毫,寫字給我們看,在此荒野,碰到一位和藹可親,而又有學問的老和尚,我們同學都覺得不虛此行。

就在我們向老和尚道謝,而且說再見的時候,老和尚突然說:「你們等一下,我要替你們看相。」

同學紛紛轉過身來,讓老和尚在我們的臉上掃描了來回個一次,最後他指指一位同學,作個手勢,叫他站到前面來。

這位同學名字的最後的字是「丁」,我們叫他「阿丁」,阿丁被老和尚指了以後,乖乖地出列,老和尚拍拍他的肩膀說:「你前途無量。」

阿丁嚇了一跳,喃喃地說:「師父,你一定弄錯了。」可是老和尚十分堅持,他堅定地說:「你最有前途。」說完以後,就放我們走了。

在回家的路上,大家都不願討論老和尚的預言,理由很簡單,阿丁的功課和運動都不錯,可是他家境很不好,我們全班就只有他是要去唸師專特教科,其餘同學,人人都要考大學。阿丁說他唸高中已是家裡很大的負擔,大學是不可能唸的了。唸師專有公費,畢業以後,立刻可以到小學去教書,所以他決定去唸師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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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4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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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2

人生的最

◎人生最大的敵人是自己。    ◎人生最大的失敗是自大。

◎人生最大的欺騙是無智。    ◎人生最大的悲哀是嫉妒。

◎人生最大的錯誤是自棄。    ◎人生最大的煩惱是慾望。

◎人生最大的憂慮是生死。    ◎人生最大的困擾是是非。

◎人生最大的債是人情債。    ◎人生最大的缺欠是悲智。

◎人生最大的無明是怨尤。    ◎人生最大的罪過自欺欺人。

◎人生最可憐的性情是自卑。   ◎人生最大的過失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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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2 1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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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2

快樂的學問

你改變不了事實,但你可以改變態度;
 
你改變不了過去,但你可以改變現在;
 
你不能控制他人,但你可以掌握自己;
 
你不能預知明天,但你可以把握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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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2 1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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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1

幸福的保證

幾天聽到一個令人捧腹的故事,一個朋友(她早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了)某天早上到菜市場張羅一家人一天的吃喝,正蹲菜攤前與菜販斤斤計較時,突然一輛高級房車駛了進來,還有個人伸出頭大叫:「歐巴桑,麻煩你把機車停靠邊一點好嗎?」

朋友東看看西瞧瞧的,覺得附近只剩她一個人的機車大刺刺的停在路中央,難不成歐巴桑指的是她不成,來不及反應的她,便急忙忙的將自己的機車牽到路邊停好,才剛將車子停好時,突然看到車子上的男人走了下來,大聲的叫著她的名字,熱情的與她打招呼,仔細一看,她幾乎想要昏倒,原來這個男人竟然是二十年前那個曾經暗戀她的高中同班同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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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1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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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1

任性

他們結婚已有兩年了。

他愛好文學,經常寫文章放上網絡,可是從來沒有人去看。

他也會攝影,他們結婚的照片就是他自己拍的。


他很愛她。

她也是。


她脾氣很大,經常「欺負」他,是個「辛辣小霸王」。

他脾氣不大,經常讓她,是個「廿四孝老公」。


今天,她又「任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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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1 1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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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1

良友十型

朋友,究竟有哪些類型呢?

「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是五倫的內容,由此可知:

中國人很早就把朋友當作最重要的人際關係之一。

「朋友有信」是孟子提醒我們的基本原則,

但到底什麼是朋友?朋友又扮演了什麼角色呢?

1. 是「學問增高機」

增高機即使有用,也只是增加身高,朋友則增加學問。朋友的知識廣、

視野寬、人際脈絡多、人生經驗充實……,都成為我們的「學問增高機」,

幫助我們看得高、看得廣,做個豐富的人。



2. 是「鏡子」

你怎麼知道自己的美醜、穿著的好壞?看朋友的臉最快了。

朋友對你的外表、言談、一舉一動所產生的反應,

使你了解自己的表現是好是壞;不但如此,你還可能依照他們的期望來修正自己,

甚至會設想朋友的可能反應來調整自己,就像在鏡子前調整自己的服裝一樣。



3. 是「成長墊腳石」

沒有朋友,一個人是孤單的,做什麼事都很難順心。爬山沒有勁,

打球沒有趣,連看電影、看比賽,都最好結伴。大家在討論中,

你一言我一語就有豐盛的收穫。在每天成長的過程中,

朋友的刺激與鼓勵最珍貴。「你幫我,我幫你」彼此互助,互相打氣,

雙方愈墊愈高,彼此都是成長的墊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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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1 01: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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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1

相遇不是用來生氣的

前日往回家的公車上,

一對上班族男女吸引了我的目光,

而他們的一段對話,更讓人難忘,

每天搭乘公車上下班,

來回通勤時間約莫近二小時?

有時人少,可坐在位置上欣賞窗外的風景;

人多時,也只能慢慢地擠回家,

但這時,身邊乘客的對話總會不時地傳到耳邊。

前日往回家的公車上,轉程靠站時,

乘客頓時多了起來。

一對上班族男女恰巧在我身邊,

吸引了我的目光。

可能因為人多,男的不時地將手臂圍住女的,

並輕聲的問「累不累?」

「待會想吃些什麼?」

只見女的不耐煩地回答

「我已經夠煩了,吃什麼都還不先決定,

每次都要問我。」

男的一臉無辜的低下頭,

而後說了令我印象深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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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21 0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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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9

愛情是一場角力賽

讓一切回復到平靜無波的從前吧,縱然無愛,至少你擁有自己。

愛情是一場角力賽,堅持或者失去自己的拔河。

一開始是不自覺的,因為望見了對方的美好,你不由自主蹲低了身子,或是踮高了腳尖,以相同的角度和戀人仰望天空,體驗一個全新的世界。然後,你驚奇地發現自己的轉變,原本深惡痛絕的,現在卻欣然接受,原本避之唯恐不及的,現在卻甘之若飴。你嘆詠愛情的同時,也戒慎恐懼著,深怕自己被同化,被侵略,被占領,在愛情的洪流中迷失了自己,找不到原來引以為傲的模樣。

愛情於是成為一連串堅持與妥協的過程,從品味、習慣、喜好,到信仰、理念、價值觀,該讓步或堅守,成為最大課題。你原是享受物質優游自得於名牌堆砌世界的布爾喬亞,卻因為愛情被迫成為追求心靈甘泉的波希米亞人;你原是高聲疾呼的女性主義者,卻因為愛情必須犧牲曾搖旗吶喊堅守的信念;你原是追求絕對崇尚純粹的完美主義者,卻因為愛情試圖努力原諒戀人的一再背叛;你原是維護傳統信奉道德的基督徒,卻因為愛情成為破壞家庭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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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19 10: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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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9

願意說對不起,因為在乎對方

愛是需要說對不起的。
世上除了親情之外,並沒有不需要說對不起的愛。
一句「對不起」,曾經是多麼難以啟齒也好,
有一天,你知道如果你不說,你便會失去很多甜美的幸福。
當你做錯了事...當你傷害了他...當你固執得不可理喻之後...
為甚麼還要堅持不肯道歉呢?
你不道歉,他不會知道你心裡的歉意。
你有多少歉意,就有多少愛意。
你不說出來,他又怎會知道呢?
我願意說「對不起」,因為我在乎。
我願意說「對不起」,因為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能那麼無賴,
希望你把我當作小孩子,甚麼也不放在心上。
我願意說「對不起」,因為我認為你比我的面子更重要。
我願意說「對不起」,因為我認為說比不說勇敢。
我願意說「對不起」,因為我想看到你的微笑。
我願意說「對不起」,也許是我年紀大了。
其實......越是親人更需要說這句話吧^^......
有時越在乎的人.....我們往往會越容易失去分寸
常常說~~我需要你~~我愛你....是很重要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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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19 10: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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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7

前世今生--人與人之間

越給,你越多 慈悲是化解的唯一方法。

前世治療

真的假的?聽起來比較像宗教,不像科學的感覺。
把醫學當「醫療科學」的人,很可能會把催眠術當做巫術。
然而,我們的理智真的能完全了解宇宙運行的法則與生命的緣起嗎?
這本來就是遠遠超越科學與物質界的人的理智盲點。

畢業於台大醫學院的陳勝英醫生,在眾人的詫異中,一頭撞進「前世治療」的催眠術中。
他在十多年的臨床實驗後,回到台灣,出版了一本「生命不死」的「精神科醫師的前世治療報告」。

前世催眠引出了前世的愛恨情仇,也可以挖掘今世已被遺忘的童年夢魔。
在陳醫師的臨床實驗中,確實治療了不少精神官能症與查不出病因的病痛,它們竟然因此不藥而
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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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17 1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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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7

忘不掉的愛,忘不掉的你

餐桌兩邊,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歡你。」女人一邊擺弄著手裡的酒杯,一邊淡淡的說著。
  
「我有老婆。」男人摸著自己的手上的戒指。
  
「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覺。你,喜歡我嘛?」
  
意料中的答案。男人抬起頭,打量著對面的女人。
  
23歲,年輕,有朝氣,相當不錯的年紀。
  
白皙的皮膚,充滿活力的身體,一雙明亮的,會說話的眼睛。
  
真是不錯的女人啊,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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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1/17 1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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